温教研综函〔2016〕372号
关于开展温州市首届美术(书法)教师优秀作品网络微展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及《浙江省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围绕学科核心素养培育要求,提高美术(书法)教师学科专业素养,扎实推行我市美术(书法)课堂教学新常规,充分利用现代网络资源优势和传播途径,快捷有效地展示教师近期的艺术创作成果和专业成长水平,有力推动美术教师的专业实践,根据本学期教研计划,决定联合温州市美术家协会开展温州市首届美术(书法)教师优秀作品网络微展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美术优质教育奠基
二、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美术(书法)教师
三、作品要求
凡未在市级以上展评的毕业创作及现有作品均可参评。作品题材、风格和表现形式不限,每人选送一幅,拍成2MB大小的数码照片,作品下方按顺序署明题目、画种、姓名、性别、单位、规格(单位:厘米)、创作时间、联系电话等信息,同时填写参评表一份。作品必须本人原创,不收任何经电脑制作和后期图片处理的作品,违者责任自负。参展作者视为同意举办方对该作品的宣传和传播,他人转用该作品,举办方概不担责。
四、征集办法
以各县(市、区)教研部门为单位,由美术(书法)教研员组织选评,统一填写参展清单,与作品一起打包推送。名额分配:乐清、瑞安、苍南、永嘉、平阳各30幅,泰顺、文成、鹿城、瓯海、龙湾、经开区、洞头各20幅。收件日期:截止2016年12月5日,发送邮箱:99624921@QQ.com。
五、展评管理
本届网络微展作品聘请美协专家评选,评出优秀创作成果奖作品20件、二等奖30件、三等奖50件。入选及获奖作品将在温州市美术家协会网站、微信平台以及“温州美术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分期推送展出。入展及获奖作品颁发证书。全体美术(书法)教师填写《温州市美术(书法)教师个人专业实践能力提升行动规划》,入展作者由市(县、区)两级分别写入该档案,建档管理将由各县(市、区)美术教研员执行。具体表格见附件。
凡参加本网络微展的作者,视为已确认并将遵守本展要求的各项规定。
附件:(从温州教科研网下载)
1. 首届温州市2016美术(书法)教师优秀作品网络微展参评表
2. 首届温州市2016美术(书法)教师优秀作品网络微展汇总表
3. 温州市美术(书法)教师个人专业实践能力提升行动规划表
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2016年11月14日
附件1
首届温州市2016美术(书法)教师优秀作品网络微展参评表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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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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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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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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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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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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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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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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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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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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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微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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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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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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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首届温州市2016美术(书法)教师优秀作品网络微展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作品题目 |
画种(规格中)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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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0日
附件3
温州市美术(书法)教师个人专业实践能力提升行动规划表
姓名 |
单位 |
性别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照片 (低于300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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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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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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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创作成果 |
(附作品照片,像素不大于2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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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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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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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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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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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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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全体美术(书法)教师填写。
(2)“作品成果”主要填写你毕业至今美术作品的创作情况,附原创作品照片。
(3)“XX年规划”主要填写你准备在近5年的美术专业实践和创作方向规划,年轻教师可以从校级层面的师生作品展做起,要确定目标,踏实实践,在作品创作的质量(参加各级美展或发表、个展等)和数量上对自己提出具体目标要求。
(4)本规划于11月30日前上传给本县(市、区)美术教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