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研函〔2023〕28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关于做好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假期网络学习学分录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假期网络学习学分录入工作说明如下:
一、录入对象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免费学习。研修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凭电子学习证书,可获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相应学分,具体如下:
1. 2022年暑期研修:完成10个培训学时并取得电子学习证书的中小学教师。
2. 2023年寒假研修:完成6个培训学时并取得电子学习证书的中小学教师
二、学分标准
1. 2022年暑期研修(见附件1):完成10个培训学时并取得电子学习证书的中小学教师可获得5个学分
2. 2023年寒假研修(见附件2):完成6个培训学时并取得电子学习证书的中小学教师可获得3个学分
三、录入办法
1. 学分录入。学校“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员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学员学校账号进入后台获取教师学习状况,并联系学校“省平台” 管理员,按要求录入学分。具体步骤如下:学校管理员登陆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选择【其他类型转换】-【其他优质专业培训申报】-点击分别【增加】暑期研修和寒假研修项目并分别选择-【填写相关内容见图1、2】(除必填项外,还要填写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录入参训人员】(各单位人数见附件3、附件4)-【提交】。(请勿把未完成教师录入!)

图1

图2
2. 学分审核。由区级管理员负责审核。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区级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认真核录学校录入人员名单和学分的准确性,逐条进行审核通过,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原则上一律不予录入,并不再重新补录。
四、其它说明
1. 时间要求:各学校申报时间截止到3月30日下午5:00止,逾期将不予以审核。
2. 此项工作重要,请各学员和学校管理员认真做好学分录入工作。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
工作的通知
2.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
工作的通知
3. 瓯海区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专题学校统计情况
4. 瓯海区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专题学校统计情况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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