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研函〔2023〕34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关于举行瓯海区中小学人工智能精品课例资源
征集评审活动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人工智能教育发展,加强学科课程资源建设,经研究,决定举行瓯海区中小学人工智能精品课例资源征集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中小学(含职高)、幼儿园信息技术(科技)教师、人工智能(创客)教师。
二、征集要求
(一)目标科学。立足学生人工智能素养提升,体现课程育人目标,围绕真实情境问题,深入研究物联网、人工智能与机器学习的课堂教学,促进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发展。
(二)特色鲜明。具有一定时代特色与创意,体现新技术和互联网背景下自主学习与效果评测,侧重学生的动手与实践,鼓励跨学科主题设计。
(三)推广价值。课例注重整体性和实践性,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参评课例基于单元或模块进行整体分工设计基于课堂教学实践具有一定影响力。
(四)内容齐全。基于信息科技新课标围绕教材和新课标模块知识内容,也可围绕人工智能素养培养目标校(园)本模块,每课时精品课例资源包括微课视频、课件、教学设计、导学评价单、作业练习等。每课时时长小学(幼儿园)要求为10-15分钟,中学要求为15-20分钟。微课视频包括片头与学习主体内容,片头文字信息包括:教材版本(或校本课程、园本课程)、学科、年级、课名、主讲教师等信息,时长不超过5秒。内容适当呈现授课教师画面(“教师讲解+多媒体大屏”的拍摄形式或设置人物背景虚化的录屏形式均可)。视频画面的比例为16∶9,大小不超过1G,分辨率1920*1080P。
三、材料报送
(一)组织申报
1. 各参赛老师填写《课例集申报表》(附件),精品课例及相关资料(课件、教学设计、导学评价单、作业练习等)上传“慧课网”后,通过瓯教云—评比系统申报。
2. 基于整体设计的团队课例,指定1名教师作为课例集负责人。由课例集负责人直接报送市教研院。
(二)申报时间:2023年5月26日前上传。联系人:黄菊敏老师。
附件:课例集申报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2023年4月7日
附件下载:
课例集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