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研函〔202339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关于举行2023年瓯海区中小学职初教师教育叙事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促进新教师及时反思、教学相长,提升新教师专业发展能力。根据《瓯海区职初教师培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行2023瓯海区中小学职初教师教育叙事(成长纪写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瓯海区三年内中小学新教师(2020级、2021级、2022级中小学新教师培训班学员),每人上交一篇教育叙事。

二、参评要求

1.格式要求:教育叙事的书写格式不强求统一,但每个完整的故事应包括主题与背景、情境描述、问题讨论、反思与分析等几个方面。

2.主题内容:围绕成长纪事的主题,通过对一堂课、一件事、一个片段、一次活动、一件物品、一个人物、一段经历等方面内容的描述,反映有关教师、学生、家长、学校或集体等的成长体验和感悟思考。要求:(1)真实。以作者亲身经历为基础,真实、准确地反映文章所涉及的人和事,不能虚构。涉及个人隐私部分可以用化名,并注释说明。(2)独特。选择的题材内容和观察角度有一定的独特性和新鲜感,具有可读性和启发性。(3)深入。能够围绕一定的主题筛选和发掘素材,有具体的细节描述,有丰富的意义内涵和多元的解读空间。

3.其他:1)所有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和网上下载。字数不少于1500字。(2)选送的文章使用统一封面(见附件1),正文内不署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小四号宋体,1.25倍行间距,参考书目为小四号楷体,格式规范,排版美观。

三、评选组织:

1.交稿形式与时间:各班班长于2023424日前将所有组员的附件与文章电子稿(班级+学科+学校+姓名命名)以及附件2(班级参评汇总表)一起打包,以班级+教育叙事命名发至670449174@qq.com

本次评比采用平台报送的形式,各位参评新教师把教育叙事要通过瓯海智慧教育云平台”( http://yun.ohedu.net)——2023年瓯海区职初教师教育叙事评比,分班级上传(例如:2022级中小学新教师培训班),不能传错班级。平台报送时间:2023424日至42617:00止。

2.评选:瓯海区教育研究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60%比例分一、二、三等奖设奖,颁发荣誉证书。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获奖资格,培训不予结业。

 

附件:1. 封面及承诺书

      2. 汇总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2023421

 

附件下载: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