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研〔2023〕36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关于开展区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
2022学年度目标考核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名优教师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瓯海区名师工作站(室)学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温瓯教办师〔2019〕3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区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简称名师工作室,下同)进行2022学年度目标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区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
二、考核程序:
(一)考核材料上报
1. 网页材料:各工作室主持人根据名师工作室考核标准(附件1),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完善网页建设(网页材料上传截止时间:7月10日)。
2. 计分材料(PDF):各工作室主持人根据工作室考核评分表(附件2,参照职称评审表格式填写具体项目及得分),整理对应材料制作成PDF。要求:资料完整、图片清晰、填写规范(不齐全、不清晰不予计分),并于7月30日前发送到:751637997@qq.com。邮件命名:______名师工作室2022学年度目标考核材料。
(二)组织量化考核。区名师办组织考核组人员对名师网网页及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量化考核;
(三)公布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总数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20%,良好不超过30%。
主持人学年度研修要求达到“三个一”:市级及以上获奖或省级刊物发表论文1篇、市级公开课或讲座1次、主持(或执笔)市级课题(或研修项目)1个。达不到其中两项者,不能评为优秀工作室。
附件:1. 区名师工作室2022学年度目标考核标准(试行)
2. 区名师工作室2022学年度目标考核评分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2023年6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