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研函〔2023〕60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中小学信息科技实验教学说课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进一步发挥实验教学育人功能,提高教师实验教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全国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活动的通知》(教基司函〔2023〕1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中小学实验教学说课活动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7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中小学信息科技实验教学说课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区专兼职信息科技教师、人工智能教师
二、活动组织
参加评选材料于2023年7月3日前通过瓯教云评比报送系统参加,说课视频先上传“慧课网”,并择优推市推省,省级评审推荐活动计划安排在8月上旬举办,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奖项和比例
比赛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说课展示评选结果等同于案例,并择优选拔推市。
四、报送要求
(一)说课材料包括:
1. 教师教授实验课程视频:15分钟以内;500M以内;MP4格式;视频编码:AVC(H264);屏幕分辨率:1920×1080;比特率(kb/秒):1600。
2. 说课PPT
3. 说课文稿(包括说课题目、教师姓名、学校名称、使用教材、实验器材、实验设计思路或创新点、实验原理、实验教学目标、实验教学内容、实验教学过程和实验效果评价等,实验教学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课程标准,并标注教材版本)。
4. 说课文稿查重报告。具体内容可参见“全国中小学实验在线平台”(syzx.ceeia.cn)有关说明。
(二)说课文件夹编排格式。说课文件夹应按照“学段-学科-姓名-学校”样式编排。
(三)联系方式:黄菊敏662299。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