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研函〔2023〕64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关于申请2022学年瓯海区教育集团化(教育共同体)办学区级教研展示公开课证书的通知
各教育集团、教共体: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推进新时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集团化(教育共同体)办学的实施意见》(温瓯教义〔2022〕350号)要求,现就关于申请2022学年瓯海区教育集团化(教育共同体)办学区级教研展示公开课证书的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紧密型”教育集团、“共建型”教共体学校中参与区级教研展示(公开课)教学活动的教师。
二、申报时间:2023年6月28日-7月9日
三、发放程序
1. 各学校按照通知要求整理材料,并进行初审;
2. 各教育集团汇总材料,并进行复审;
3. 瓯海区教育研究院组织人员对各教育集团的申报材料进行终审,颁发证书。
四、申请材料要求
1. 纸质材料:2022学年瓯海区教育集团化(教育共同体)办学区级教研展示公开课汇总表(附件1)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7月7日前寄送到瓯海区教育研究院B幢412室,联系人:陈爱双,联系电话:88585008。
2. 电子材料:
(1)区级教研展示活动通知;
(2)区级教研展示活动通讯稿;
(3)2022学年瓯海区教育集团化(教育共同体)办学区级教研展示公开课汇总表Excel(附件);
以上电子材料于2023年7月7日前发至邮箱308460627@qq.com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区级公开课+集团名称”。
五、其它事项
(一)关于证书发放说明
1. 只发公开课证书,不发放讲座、主题发言、经验分享等证书,此类活动,研训员不再另行发放证书。
2. 每半天活动证书不超过3张,一天不超过4张,每学期发放一次。
(二)下列情况,不予发放证书
1. 活动佐证资料不全,如未附活动通知、通讯或在佐证资料中无活动安排;
2. 申领人员非“紧密型”教育集团、“共建型”教共体学校教师;
3. 未申请的“紧密型”教育集团、“共建型”教共体学校教研活动和线上活动;
4. 资料报送时弄虚作假的,如申领人未在活动安排中、每半天活动超过3张证书,教育集团(教共体)申领证书超过教师总数的15%,一位教师一学年此类活动获得的证书超过2个。
附件:2022学年瓯海区教育集团化(教育共同体)办学区级
教研展示公开课汇总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2023年6月28日
附件下载:
2022学年瓯海区教育集团化(教育共同体)办学区级公开课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