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研函〔2023〕66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关于开展2023年瓯海区初中学生道德与法治
小论文评审活动的通知
各初中:
为促进学习方式变革,发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市教研院工作计划,决定举行2023年瓯海区初中学生道德与法治小论文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在校初中学生(个人或2-3人小组合作申报)。
二、选题要求
1. 学科价值:课题应该与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具体内容有密切联系。要运用学科知识对某一个现象或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并进行论证,形成论文;或进行调查研究,形成调查报告(可运用的具体课程内容参见附件1)。
2. 联系生活:能对身边的某一生活现象或社会热点问题,进行分析探究,提出观点或解决问题。
3. 实践探究:倡导通过参观、访问、调查和社会服务等实践活动,针对真实问题,进行探究并形成成果。
三、论文格式
小论文(或调查报告)一般包括封面、摘要、正文、参考文献和附件。
1. 封面:见附件2。
2. 摘要:字数一般不超过200字,字体为小四号楷体。
3. 正文:字数严格控制在2000字左右。正文(电子稿)字体为小四号宋体,行距为22磅,页边距2厘米。
4. 参考文献:注明运用哪一册教材的什么内容或引用什么文献的观点材料。
5. 附件:研究过程中的主要原始材料(如文字或影像材料)等,控制在3页以内。
四、评审原则
1. 真实性:学生亲自完成,论据真实可靠,禁止抄袭网络观点或分析,杜绝剽窃。
2. 学科性:运用道德与法治学科的具体知识,或跨学科知识,科学认识现象、分析问题。
3. 逻辑性:观点明确,论证逻辑严密,结论科学。
4. 先进性:立意新颖,研究及结果对自身发展和社会生活具有积极意义。
五、参评名额
规模在24个班级以上(含24个班级)每校上报10篇,24个班级以下的每校上报8篇。
六、其它事项
1. 截止时间:各校于2023年11月15日前将小论文和参评目录表(见附件3,目录表顺序与文件中小论文的显示顺序务必一致)电子稿打包,发送到潘伯俊钉钉。逾期不再接受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2. 各校要将小论文评比纳入学校教研工作计划,在校级评比的基础上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区级评审。
3. 各校要结合暑期作业,引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9月1日前)。开学后,根据教学计划结合日常教学内容,开展小论文撰写等活动(12月1日前)。
附件:1. 2023学年瓯海区初中学生道德与法治学科小论文选
题或运用知识推荐
2. 瓯海区初中学生道德与法治学科小论文封面
3. 瓯海区初中学生道德与法治学科小论文参评目录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2023年7月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