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研函〔202371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关于开展瓯海区第十一届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优秀微课程(网络课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丰富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微课程(网络课程)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整合,展示优秀教师课堂教学艺术,提供学生优质网络学习资源,解决课堂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重难问题,积极探索微课程有效应用模式,经研究,决定开展瓯海区第十一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微课程(网络课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单位)教师、教研员、师训员、教育技术工作者。本次评选采用团队形式进行,每个团队最多由3位教师组成。

二、基本要求

微课程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以服务学生自主学习和教师教育教学为主的系列化微视频集合,每门微课程包含3个及以上微视频,每个视频之间相互衔接又相对独立,并包括微教案(教学设计)、微练习、学习任务单等附件材料。内容要针对某一个知识点或学习主题,灵活、合理运用教育技术,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重难点突破、传授技能、培养兴趣、启迪智慧等教育教学目的。

三、内容要求

() 学科类微课程。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聚焦主要教材版本配套的学科学习中的重难点知识,以微视频为主要形式,开发具有相对完整知识结构的微型课程资源。课程设计合理、资源内容严谨、作品材料规范。课程内容可按学习主题、单元模块等灵活设计,每门微课程应涵盖某个学科中的一个学习主题或单元模块的重难点知识。

() 拓展类微课程。除学科教学以外,可开发满足学生知识拓展、兴趣培养、素养提升等需要的微课程。重点推荐爱国主义教育(红色研学)、劳动实践教育、法制教育、中华传统文化、非遗传承、公共卫生、安全知识、经典阅读、心理健康、行业企业前沿技术、技能训练等专题类资源。

四、技术要求

() 微课视频采用教师讲解+多媒体大屏的形式,授课教师画面和 PPT 全屏画面要适当切换,增强教学的交互性和可视性,授课教师需要出镜(不要使用虚拟人像),但要避免教师全程出镜和以画中画的形式出镜。单个微课视频时长:学科类微课程3—5分钟(大小不超过300MB)、拓展类微课程 8—15 分钟(大小不超过800MB)。微课视频要包含片头,时长 5 秒,文字信息包括:教材版本、学科、年级、课名、主讲教师等信息。教师语言规范,声音清晰(不要使用电子音)。视频画面的比例为169,编码格式H.264/25 ,分辨率1920*1080P,码率5Mbps,音频ACC 编码、码率128Kbps。实验操作演示视频应多角度清晰呈现教师进行实验操作讲解、演示的画面及相关实验现象,可简单介绍实验目的、设计思路及创新点、实验原理、教学装备与教学融合性分析等。

() 课件及其嵌入的媒体素材应确保内容科学,政治方向正确,质量清晰。引用的媒体资源无版权问题,画面不出现相关水印及 logo,若确需引用应注明出处和来源(包括链接地址)。不使用任何域代码的内容(包括各种自动编号、项目符号);不使用网页不支持的显示格式(比如加点字、带圈字、加框字、下波浪线、双下划线等)。不出现有广告嫌疑或与课程无关的标识等内容,注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特别文化艺术类课程)。引用地图应使用教材上的地图并标明出处,格式为:地图出自 xxx(教材名,出版社,版本,第 x 页)。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作业练习等以文本的形式呈现。教学设计应至少包含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等。教学目标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和教学实际情况。学习任务单内容应包括学习目标、学习任务、学习准备、学习方式等。

五、作品报送

请参评教师于202391—920日通过瓯海智慧教育云平台(yun.ohedu.net)进行申报:登陆智慧教育云平台中的评比报送系统——瓯海区第十一届中小学(幼儿园)微课程评比上报,账号为手机长号,若密码丢失可短信寻回。

微课程上传到慧课网,链接地址获取:点击慧课网首页,选择专家,点搜索,搜索自己的微课程,复制链接。链接地址举例:(https://zk.ohedu.cn/album.html#/album/...)

如有疑问请查看附件,加入钉钉群。 联系人:张淑嫦,联系电话:698370

六、其它事项

版权: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如因此引起的版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所有后果并取消其参赛资格。作者参加本次活动即视为同意授权活动主办方享有作品网络传播权。

 

附件:1. “智慧教育云平台微课程上传办法

      2. 瓯海区第十届中小学优秀微课程评比申报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2023726

 

附件下载: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