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研函〔2023〕83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关于举行第三届 “爱阅读”榜样教室、“爱阅读”榜样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爱阅读”行动深入开展,结合市“爱阅读”行动项目组重点工作,决定开展第三届 “爱阅读”榜样教室、“爱阅读”榜样社团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标准
(一) 年度“爱阅读”榜样教室
1. 参评对象
热心开展“爱阅读”行动的中小学班级。
2. 评选标准
(1) 基于班级自身条件,创造性地开展师生共读活动,推动班级家长亲子共读活动。
(2) 积极推进班级“爱阅读”活动,整合各个学科资源,同时开展文学、科学、人文类阅读,活动策划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
(3) 结合深化课程改革精神,尝试开发“爱阅读”拓展课程,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在学校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 年度“爱阅读”榜样社团
1. 参评对象
推动班级、学校、区域广泛开展“爱阅读”行动的中小幼教师(家长、学生)社团,如学校教师读书会、跨区域教师阅读推广机构、学生文学社团等。
2. 评选标准
(1) 汇聚热心阅读的教师、学生或家长,促进区域形成“爱阅读”的氛围。
(2) 依托“爱阅读”拓展课程,积极推动“爱阅读”活动,活动策划有特色、有创新、有成效。
(3) 有效推进学校(单位)或区域的“爱阅读”相关活动,并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
二、推荐名额
“爱阅读”榜样社团名额不限。
“爱阅读”榜样教室推荐名额控制在本校班级数的25%以内。
三、评选程序
(一) 推荐阶段。
1. 在学校初评的基础上,将班级、社团的活动叙事(3000字左右)及相关图文电子资料(含3-5张高清照片、媒体报道等)通过瓯海智慧教育云平台(http://yun.ohedu.cn)的《瓯海区第三届“爱阅读”榜样社团评比》、《瓯海区第三届“爱阅读”榜样教室评比》栏目报送。
2. 起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8:00至10月20日17:00
(二) 初评阶段。对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初审,核实 “爱阅读”教室、“爱阅读”社团开展情况。
(三) 综合评审和公示阶段。通过答辩、现场评估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年度“爱阅读”榜样教室、“爱阅读”榜样社团获奖单位并公示。
四、奖励办法
举行颁奖活动,对评出的“爱阅读”榜样教室、“爱阅读”榜样社团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瓯海教育》推出“爱阅读”年度专题,刊发年度优秀“爱阅读”教室、“爱阅读”社团的阅读推广故事。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