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科规办〔202316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为促进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提升,根据《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与《瓯海区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要求,决定启动瓯海区202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与方向

() 课题类型

1. 教科规划课题:指综合性较强的,对本校乃至区域的教育教学改革及发展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的课题。

2. 教学研究课题:指围绕课程与教学改革,促进有效学习,推进课堂变革,提升教学质量的课题。

3. 教师教育研究课题:指围绕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的课题。

4. 教育技术研究课题:指教育技术理论研究、综合性或具体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和服务领域进行教育技术应用研究的课题。

5. 教师微型课题:指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遇到具体疑难问题而开展短期研究的课题。面向一线青年教师(35周岁以下,不含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

() 课题组成员和研究时间

教师微型课题组成员不超过3人,其中负责人1名,执笔人最多1人。结题时间为2025710日,需按期结题。

其它类别课题组成员不超过6人,其中负责人1名,执笔人最多1名。结题时间为20257月,也可根据研究情况延期至20267月结题。

() 课题研究方向

区级课题的研究方向为:学校管理与发展课程建设 “学生学习学科教学与课堂变革德育与心理健康体卫艺评价与质量监测教师教育教育技术与装备劳动教育其它等方面。

二、课题方案评审及结果应用

瓯海区教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对2024年度的区级课题申报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用于以下两方面:

1. 判定评审后排名较后的课题是否符合区级课题立项的基本要求。

2. 推荐评审后排名较前的部分优秀课题申报2024年度市级课题(此类课题不包括教师微型课题,该类课题由结题时择优推荐参加2025年市教师小课题成果评审)。

三、学校“课题群”申报预说明

教科规划办将在年度课题立项工作结束之后,开展学校课题群申报工作,课题群的所有课题需为区级及以上立项课题。请有意向申报的学校做好提前规划。

1. 做好学校层面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学校2024年度区级课题申报。一是确立学校或集团校总课题(一般申报教科规划类课题);二是确立相关子课题(根据内容申报相关类课题)。

2. 课题立项评审后,总课题有立项且子课题立项数3个及以上的学校,可申报瓯海区2024年度学校课题群(另行通知)。届时入选的课题群将由区教科规划办定期开展论证、指导、培训等活动,并予以一定的研究经费补助与专业支持。

四、其他说明

1.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育系统各类研究课题统一由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立项评审,教育系统其它部门不再单独组织研究课题的立项。

2. 近两年来负责人无故终止各级各类研究课题以及在课题立项评审中发现有抄袭现象的课题申报,原则上不予以立项。同时,课题研究负责人一年度只能研究一项同级课题,如课题负责人已有1项区级课题正在研究中且未能如期结题的,则不能继续申报区级课题。

3. 2024年度区级课题立项需按学校教师人数的10%数量进行申报学校需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五、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 申报截止时间

2024110(周三)。

2. 材料组织

课题申报者要提交以下材料:(1)课题立项申报表(见附件1); (2)课题立项研究方案(方案内不出现具体的学校名称或负责人名字)(见附件2)。(3)课题立项申报所属学校汇总表(见附件3)。

3. 报送要求

由申报对象将区级课题申报表与方案依次制成pdf,在区智慧教育云平台评比与报送系统报送。申报表由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上传平台;课题所属学校汇总表由学校教科室签字、盖章(截图插入word里)同步发给蔡川平老师钉钉。联系人:蔡川平、韩紫微,电话:88586571  

希望各单位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努力做到务实、管用、先导、求精、创新,为我区教育工作贡献智慧与力量。        

                

附件:1. 瓯海区2024年度教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

2. 瓯海区2024年度教科研课题立项研究方案

3. 瓯海区2024年课题立项申报所属学校汇总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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