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研函〔2023〕108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关于举行瓯海区2023级中小学新教师培训班
(试用期)第一次集中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培养一支具有作风优良、品德高尚、较好业务综合素质的中小学职初教师队伍,使新教师成为爱学生、懂规范、能教学的合格教师,利于全区教师队伍水平的整体提升,为学科骨干培养后备人才。根据教师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和《瓯海区职初教师培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瓯教研函〔2023〕7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行瓯海区2023级中小学新教师培训班(试用期)第一次集中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2023年瓯海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录用的中小学新教师及民办学校推荐的新教师(详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以职业感悟与师德修养、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班级工作与育德体验、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四大培训模块内容,按照三个阶段,即:试用期180学时+发展期90学时+提高期90学时,共计三年周期360学时实施培训课程。
三、培训形式:采用集中培训、校本培训、任务驱动、导师带教、跟岗学习、专家讲座、专题阅读、问题梳理、案例分析、经验分享、主题研讨、总结提升等方式,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提高并重、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为原则。分散培训要求新教师任职学校认真制定新教师三年成长培养计划,建立新教师培训档案,认真开展新教师校本培训,给每位新教师选定一位德才兼备的学科指导师,负责对新教师教学常规、学科教学技能等方面进行指导;同时,选定一位德才兼备的班主任指导师,负责班主任工作等方面进行指导,督促并定期检查带教情况。在该学员培训结业时,要求整理好有关新教师培训材料,填写好结业鉴定意见。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
四、培训时间:2023年8月至2026年8月,集中培训基本上安排在每月中下旬的周五或双休日,分散培训结合任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
五、活动具体事项
试用期第一次集中培训于2023年10月20日上午举行。
主题:“教育研究素养”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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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内容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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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周五)上午 (8:00—12:00) 8:00签到 |
1.8:15-9:15专题讲座《实践、反思与提升:我的叙事写作之路》,主讲人:吴永钦(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2.9:15-11:45 教育研究专题讲座《新教师叙事的价值与方法》,主讲人:林日正(温州市教学研究院教科室主任、《温州教育》编辑部主任) |
温州绿轴小学报告厅 |
六、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资料费、培训费由区教育局负责,差旅费等由学员自理。
七、注意事项:
1. 请落实具体人员负责新教师培训管理工作。
2. 请参加会议教师配合工作人员按照学校保安引导学校停车场有序停车,车位有限尽量拼车,自带水杯。
附件:2023年瓯海区中小学新教师培训班学员名单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