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研函〔2023〕113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关于做好区级名师工作室考核合格学员
学分录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培训学分录入工作说明如下:
一、录入对象
2021、2022学年,考核合格的瓯海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和学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学分标准
每一学年按60学分,0.5系数录入,共计30学分。
三、录入办法
1. 学分录入。学员凭通知,联系学校“省平台”管理员,按要求录入学分。具体步骤如下:学校管理员登陆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培训管理平台-选择【其他类型转换】-【其他优质专业培训申报】-点击【增加】-【填写相关内容可参考图1】-【提交】-选择“参训教师”(见附件中录入本校所有相关教师)
(图1:填写说明)
2. 学分审核。由区级管理员负责审核。根据通知要求,认真核录学校录入人员名单和学分的准确性,逐条进行审核通过,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原则上一律不予录入,并不再重新补录。
四、其它说明
1. 时间要求:各学校申报时间截止到11月25日下午5:00止,逾期将不予以审核。
2. 此项工作重要,请各学员和学校管理员认真做好学分录入工作。
附件:1. 2021学年度区名师工作室学分录入名单
2. 2022学年度区名师工作室学分录入名单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