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研函〔2026〕13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关于举行2026年瓯海区中小学“生动校园”
特色活动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学校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科技、劳动和综合实践活动工作的创新实践和经验做法,促成“一校多品”“一生多能”的学校发展新局面,培育富有辨识度的品牌学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挑选优秀作品参加温州市相关征集评审,经研究决定,举行2026年瓯海区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艺术、信息科技、劳动和综合实践活动“生动校园”特色活动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符合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要求,体现各学科特征的特色活动样例,为全区中小学校开展综合各学科活动提供示范和指导。
(一) 特色性。体现校本特色、区域特色或民族特色,充分反映学校在场地设施利用、活动时间安排、学科资源开发、活动项目开展、跨学科融合设计及教学活动、课外活动、社团活动等方面的特色做法。
(二) 创新性。从学科核心素养出发,体现理念创新、内容创新、路径创新和机制创新,立足于教会学生知识、技能和方法,在习惯养成、技能培养、全员参与或竞赛开展等方面有较好的创新和提高。
(三) 应用性。特色活动应当在学校常态化开展,一般有2年以上应用实践,具有良好的活动成效,对发展学校五育并举工作有积极推动作用,具有操作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二、征集办法
(一) 名额分配
全区中小学要统一部署,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初选工作,每所学校每个学科限报1项(集团校以校区为单位),已获奖的活动不参评。
(二) 材料报送
1. 各中小学由分管副校长负责将报送作品汇总表(见附件1,word格式)、申报表(见附件2,pdf格式,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M)和视频材料打包发送给各学科研训员钉钉。作品名称、申报人和学校名称要认真核对,学校名称必须与学校公章上的名称一致。
2. 申报视频:特色活动报送视频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剪辑、配音及字幕注解,内容要体现通知要求。视频时长5-8分钟,录制软件不限,采用MP4格式封装,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
3. 报送时间截止2026年4月10日(以各研训员钉钉接收记录为依据),逾期不予受理。瓯海区教育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获奖率不超过70%),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温州市相关征集评审。
三、其他事项
申报的特色活动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责任自负。除申报人(团队)事前特别声明外,活动组织单位拥有对申报作品进行公益性共享的权利。
附件:1. 汇总表
2. 申报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2026年3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