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科规办〔2026〕5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6年“学校改进”课题群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
为启动瓯海区2026年“学校改进”课题群教科研专项工作,促进与扶持学校以相关引领性总课题作为“龙头课题”,带动若干学校子课题开展课题群研究,实现要素共振,更好地发挥团队研究功能,助力学校整体内涵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瓯海区2026年“学校改进”课题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 学校整体改革类:围绕学校整体教育教学内涵提升而组建的课题群,学校校长为课题群负责人。
2. 学校特色项目类:围绕学校特色项目建设研究而组建的课题群,学校校长或分管副校长为课题群负责人。
3. 学科建设项目类:围绕学科重大研究项目而组建的课题群,市级及以上各类课题负责人为课题群负责人。
课题群名称原则上沿用龙头总课题名称,也可根据特殊情况另行拟定。
二、申报条件
1. 课题群负责人应为龙头总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为学校校长。
2. 课题群龙头总课题与子课题均为2027年或2028年结题的区级及以上已立项的课题或项目。1、2类课题群龙头课题需为区级及以上立项课题,3类课题群龙头课题需为市级级及以上立项课题。
3. 课题群除龙头总课题外需包含3—6子课题,龙头总课题及子课题应属于同一组织(如同一学校、同一教育集团、同一名师工作室等)。
4. 课题群以龙头总课题所在单位为单位归属,每个学校(校区)课题群申报数各类不超过1项,总数不超过3项。
三、申报材料
1. 课题群内龙头总课题与各子课题研究方案。
2. 课题群研究实施方案(龙头总课题如何在整体上统筹规划各子课题的研究内容,以及如何引领各子课题开展研究活动,5000字左右,可在龙头总课题研究方案基础上修改)。
区教科规划办将组织专家评选择优确立瓯海区2026年度课题群名录,定期统一开展基于学校课题群推进的指导、培训与展示交流活动。各课题群在研究期间,可自主向区教科室申请课题群指导一次与区级公开展示活动一次。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校通过课题群负责人的账号于2026年4月15日下午17:00之前通过“智慧教育云平台”(http://yun.ohedu.net)上报,联系人:韩紫微、蔡川平,电话:88586571。
附件:瓯海区2026年“学校改进”课题群申报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