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研函〔2026〕28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关于举行2026年瓯海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
成果征集评审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新课程方案,促进我区各学校跨学科主题学习活动开展,培养学生学以致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选择优秀的成果参加温州市征集评审,根据学期计划,决定举行瓯海区中小学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征集评审活动。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征集要求
1. 成果范围:成果材料应如实地反映学生在某一主题活动中,通过多种实践学习方式(考察探究、设计制作、社会服务、职业体验、场馆学习、团队活动等)取得的学习成果和真实体验记录,内容丰富,思路清晰。
2. 申报主体:成果作者应是学生。成果报告可以署集体名,也可以署主要作者的名字(不多于6个)。指导老师不超过2个。
3. 成果内容:成果以跨学科研究性学习成果报告和社会实践成果报告的形式为主。学生成果报告由题目、摘要、正文、参考文献构成。其中正文包含背景与意义,过程与方法、结果与分析、结论与讨论四个部分。成果报告中需要体现对活动过程和结果的系统梳理和有效反思。成果报告格式可参考浙江教育出版社版《浙江省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指导意见》中的学生成果报告样例。
4. 字数限定:成果主体报告应简洁明了,注意控制字数,小学2000字左右,初中3000字左右。
5. 成果附件:上报成果时,应将学生所写的研究记录、反思日志、心得笔记等文本、实物作品照片和实践过程中的记录单等相关事实性材料的照片,作为附件一起打包递交,附件不超过1000字符。
6. 成果来源:征集的成果是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部2017年版《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目标、内容、方式,组织开展课程活动过程中指导学生形成的相关成果。
二、征集办法
1. 报送方式:案例报送到瓯教云平台“2026年瓯海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成果征集评审”,建议用PDF格式上传。
2. 报送时间:截止到2026年5月26日,逾期不候。
3. 已在各级单位举办的同类评比或征集活动中获奖的不再参加。原则上个人成果的比例不超过 1/3。
4. 获奖成果数量不超过征集数量的70%。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