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科规办〔20267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6年区级课题结题成果评审工作的

     

 

各学校:

根据瓯海区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区级课题结题成果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1. 2026年待结题的区级各类教科研课题(见附件1)。

2. 2025年立项,原定2027年结题的课题,如提前完成研究任务,也可参加本次结题评审。

3. 立项为2025年度省市级课题的原区级课题不再参与区级课题评审(附件名录中已删除)。

二、课题结题材料上报要求

结题材料通过瓯海教育网-智慧云平台-评比-我是选手-我的项目——瓯海区2026年区级课题结题成果评审2026710日上午9点前报送,主要包括以下材料:

1. 评审表(见附件2)。课题组成员署名(含课题负责人、执笔人):教师小课题最多为3人(不设执笔人),其他课题最多为6人。课题负责人排列第一,执笔人排列第二并需注明,如未注明执笔者则默认课题负责人同时为执笔人。如有课题负责人或单位变更需平台同时上传课题变更申请表(见附件4)。手动签名一栏,必须要有成员本人的签名,评审表以PDF格式上传。

2. 结题主报告(PDF格式,包含题目、摘要、正文。文字、图片、表格、著作书籍等资料中不能出现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学校或“××老师)。教师小课题主报告字数不得超出8000字,其他课题成果主报告字数不超过10000字。主报告题目可根据成果特点在不改变主题内容和关键词的提前下进行微调(无需填写申请表),但与原立项选题内容完全不一致的课题成果不予评奖。

3. 附件。统一按照《瓯海区教科研课题研究记载册(课题研究结题报告附件)》(见附件3)相关格式进行组织。以PDF格式上传,不超过50页。

三、课题延期、终止等平台上报要求

1. 延期类情况:2025年立项,原定2026年结题的教科规划课题、教学研究课题、教育技术课题、教师教育课题,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向区教科室申请延期。2025年立项的教师微型课题以及2024年立项的其他课题不予延期,未按时完成者,视为无故终止研究。

2. 终止类情况:如有课题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结题,和教科室申请后还需填写课题终止申请表(见附件4),未递交申请表或申请理由不充分而未被区教科规划办审核通过,视为无故终止研究。

课题终止需通过瓯海教育网-智慧云平台-评比-我是选手-我的项目——瓯海区2026年区级课题终止申请上报(单位签字盖章)。

2026年待结题的区级各类教科研课题,按照有在研课题不能申报新课题的原则,如本次未结题,则不能申报2027年度区级课题;以上各类无故终止研究的课题,第一承担者(课题负责人)将列入黑名单,不能申报2027年度与2028年度区级课题。     

四、其他事项

1. 课题评审表、变更申请表、终止申请表的意见栏处,均需粘贴公章与签字的拍照截图。

2. 送审课题经评审合格后,发给瓯海区教科规划办颁发的课题结题证书;优秀成果获奖课题,发给优秀成果获奖证书(不再发结题证书)。

联系人:蔡川平  韩紫微  联系电话:88586571

 

附件:

1. 瓯海区2026年待结题区级课题名录

2. 瓯海区2026年课题结题评审表

3. 瓯海区教科研课题研究记载册

4. 课题负责人变更、课题终止等申请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513

附件下载:附件1-4.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