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研函〔2023〕38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关于举行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化学习案例
征集评审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推进“指向核心素养的项目学习”区域整体改革,加强我区中小学项目化学习资源建设,丰富项目化学习案例资源库,总结提炼学校项目学习管理实践经验,经研究,决定举行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化学习案例征集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均可参加。
二、参评要求
本次活动参评内容分为两类,包括学科项目案例和跨学科项目案例。项目案例一般包括项目概述、驱动性问题、核心概念、学习目标、项目成果及评价、项目具体实施过程和反思等,各类别的项目侧重点有所不同。各类型与撰写体例要求如下:
1. 学科项目。指以某一学科为主体,基于国家课程标准,以学科内的关键概念或能力为载体,反映的是一个已完整实施过的学科项目学习案例。可以是短课时项目,也可以是单元项目或项目作业。案例模版见附件1。
2. 跨学科项目。指深度整合多个学科,基于课程标准,以(多个)不同学科的关键概念或能力为载体,反映的是一个已实施过的、成熟的跨学科学习项目(含STEAM教育)。跨学科项目可分为社会类、科技类和其他综合类项目化学习,学校德育活动、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等可归为其他综合类项目化学习。案例模版见附件2。
已在市级及以上参评获奖或刊物上公开发表过的案例不得参与评选。严禁抄袭,一旦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并给予通报。
三、报送评审
1. 以校为单位统一报送,材料统一打包,每个文件包按类别分两个文件夹(文件名:学科案例/跨学科案例;文档名:题目+学校+作者)。
2. 中小学(幼儿园)STEAM跨学科项目学习试点校、“五育融合”项目化学习教研基地校、初中“指向核心素养的项目学习”试点学校,每校每项至少1篇,中小学项目化学习(含STEAM教育)种子教师每人至少申报1篇。
3. 请各单位积极宣传发动组织推荐,由教学科研处于2023年5月6日前报送参评案例汇总表电子稿(excel格式,见附件3)及参评案例电子稿(每位申报者限送一项参评),发送至54271006@qq.com.
4. 区教育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对参评案例进行评审,向获奖老师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推荐作品参加市评审。
附件:1. 学科项目化学习案例参考模板
2. 跨学科项目化学习案例参考模板
3. 中小学德育项目化学习活动案例模板及说明
4. 项目化学习案例类别编号
5. 2023年瓯海区项目化学习案例参评汇总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2023年4月1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