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科规办〔2026〕3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举行2026年瓯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学校,各社区教育机构:
为促进教师及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优秀成果,提升我区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举行2026年瓯海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 我区幼儿园、小学、初中、中职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科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教育技术机构、招考机构、社区教育机构、教育基建机构等教育工作者均可参评。
(二) 2026年2月25日前撰写的且未在区级及以上单位获奖或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均可参评。已在区级及以上单位评比中获奖的论文(或相似论文)不得修改后再参评。
(三) 内容范围: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具体内容参照论文分类)。
(四) 已在区级及以上单位(刊物)获奖或发表的论文不再参加本次评奖。每位教师除送一篇学科类论文外,可再送一篇综合类论文参评。同一篇论文不能重复报送,否则取消当年论文比赛资格。已参加2025年“微调研”报告评审的文章不得重复参加论文评审。
(五) 论文类别及科目编号如下:
一、学科类 | 27.中职专业(技能)课程 | 42.评价与质量监测 |
01(A).学前教育(公办) | 28.义务教育信息技术 | 43.教师教育 |
01(B).学前教育(民办) | 29.中小学体育与健康 | 44.教育信息技术 |
02.小学语文(含写字) | 30.中小学音乐 | 45.教育装备 |
03.小学数学 | 31.中小学美术+书法 | 46.教育基建 |
04.小学英语 | 32.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 | 47.中小学爱阅读 |
05.小学科学 | 34.义务教育地方课程 | 48.科技(STEM)教育 |
06.小学道德与法治 | 40.心理健康 | 49.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精准教学) |
07.初中语文 | 二、综合类 | 50.小班化教育 |
08.初中数学 | 33.劳动教育 | 51.幼小衔接 |
09.初中英语 | 35.特殊教育(含随班就读) | 52.教育学会 |
10.初中科学 | 36.教育教学管理 | 53.课程建设 |
11.初中道德与法治 | 37.教科研创新 | 54.社区教育 |
12.初中历史 | 38.德育研究(含学科德育) | 55.家庭教育 |
13.初中地理 | 39.中小学班主任 | |
26.中职公共基础课程 | 41.家校社共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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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论文要求
(一) 论文内容要坚持立德树人,聚焦“三新”、课程与教学改革、学生核心素养培育、“双减”政策落实、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核心工作。论文表述要求主题突出、观点明确、言之有据、论之有理,语言要简洁、文体要规范。
(二) 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并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论文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图表一般不超过8张。字数超过7000字,或以课题结题报告等形式撰写的文章,不予评奖。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要尊重他人著作权,直接引用他人观点、论点用双引号(“……”)表示,在脚注或尾注中注明作者、文章题目、刊号名称期号或书名、页码等信息;非直接引用的,在脚注或尾注中的相关信息前加“参见”。“参考文献”内容与本文实际参考要一致。研究过程中若使用了生成式人工智能(AI)工具,须以脚注、尾注或独立段落的形式进行声明。声明内容应包括:使用目的(如辅助文献梳理、问卷设计、文本润色等)、工具名称与版本、以及使用范围与贡献度的简要说明。
(三) 正文内不能出现学校及教师姓名。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论文请正确填写论文类别编号,论文文件名格式为:“论文类别编号-论文完整题目”(如“01-论课堂观察的有效性”),并保持完整题目与文内标题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论文评审将采取匿名评审的方式进行,正文内和文件名不准署名。
(四) 倡导学术诚信,规范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论文须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作者须对论文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部责任。作者须对参评论文进行查重和AIGC检测(建议用万方或知网)。区论文评审委员会通过“万方”平台进行查重检测和AIGC生成率检测,相似度单篇比≥20%或复制比≥30%、AIGC生成率超过30%视为抄袭。一经查实存在抄袭、剽窃或AI生成内容未声明等违规行为,将取消该论文参评资格。
(五) 特别说明:温州市级论文评审将在2026年4月举行,届时根据区级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参加市级论文评审。
三、评选组织
(一)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温瓯教办师〔2015〕10号)精神,区教育教学成果评审(课题研究成果评审、教育教学论文和案例评审、优秀教育科研成果推广与应用奖评审、教学成果奖评审等)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组织。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论文评选委员会,全面负责组织评审、奖励等工作。评委会由各学科专家组成,成员由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聘任。
(二) 论文申报
2026年参评论文要通过“智慧教育云平台” ( http://yun.ohedu.net)上报,上报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3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6年 3月1日17:00时。申报者要研读《瓯海区2026年参评论文网上申报步骤及注意事项》(见附件),并按要求准确、及时完成申报。在申报期截止之前,如果申报者没有点击页面右上角“我要上报”按钮,系统默认为申报者放弃此次参评;已完成论文申报的作者,不得要求退回后重新申报。
请各单位积极宣传发动,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每一位老师。
联系人:罗荣华 联系电话:88582915(668491)
附件:瓯海区2026年参评论文网上申报步骤及注意事项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1月22日
附件下载:
瓯海区2026年参评论文网上申报步骤及注意事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