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教研函〔2025〕66号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关于开展区初中学科项目化学习优秀案例培育
学校申报的通知
各初中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初中学科项目化学习的常态化、深度化实施,经研究,结合市教育教学研究院的工作安排,开展区初中学科项目化学习优秀案例培育学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紧扣核心素养发展目标,深度融合地方文化资源与学科特色,构建“问题导向、知行融合”的初中学科项目化学习新生态。聚焦真实情境中的复杂问题,引导学生通过探究、协作与创新实现知识的深度理解与有效运用。通过目标先行、过程培育、成效考核的方式,确定一批区初中学科项目学习优秀案例培育学校,作为未来三年初中第四轮课堂变革的重要内容,以探索区域初中学科教学“轻负高质”的实效路径。
二、申报对象
近3年来(2022年9月—2025年9月),在初中学科项目化学习实践中取得较显著成效,能对区域初中学科项目化学习实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学校。(涉及学科为: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科学、初中历史、初中地理、初中道德与法治)
三、申报流程
1. 自主申报。各初中学校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科组向区教育研究院提出申请,每所学校申报1-3个学科。
2. 区级认定。 区教育研究院根据文件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学科进行考核遴选,最后确定瓯海区首批初中学科项目学习优秀案例培育学校及学科组名单并发文公布。
3. 推送市级。区教育研究院根据考核遴选情况,择优推送每个学科3个名额参与温州市首批初中学科项目学习优秀案例培育学校遴选。
四、具体要求
申报学校学科组填写《温州市瓯海区初中学科项目化学习优秀案例培育学校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参照附件2中相应指标)。附件1需电子签字、盖章,制成PDF格式。佐证材料制成PDF格式。学校学科组需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word格式)。
以学校为单位,将学科组材料整理成一个署名“**学校学科项目化学习优秀案例培育申报”文件夹,内含以“学校+**学科”的方式署名的教研组申报材料,无需提交纸张材料,材料容量在10mb以内。
各材料打包于2025年9月22日中午12:00前通过浙教钉发送给瓯海区教育研究院林倍佩老师。
五、培育管理
1. 区教育研究院对温州市瓯海区初中学科项目学习优秀案例培育学校的进行相应支持与过程性监督。
2. 区教育研究院组织专家对区初中学科项目学习优秀案例培育学校开展过程性指导,定期组织培育学校开展学科交流活动,共享实践研究成果。
3. 区初中学科项目学习优秀案例培育学校在区级相关评审赛事中享有一定推荐名额,并可优先获得区教育研究院组织的相关学科项目化学习研讨活动承办权。
六、考核评审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初中学科项目学习优秀案例培育学校考核指标》,组织专家对区首批初中学科项目学习优秀案例培育学校开展过程考核和复审工作,若不达标,取消培育学校资格。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1. 温州市瓯海区初中学科项目学习优秀案例培育学校申报表
2. 温州市瓯海区初中学科项目学习优秀案例培育学校考核指标
3. 温州市瓯海区初中学科项目学习优秀案例培育学校培育对象申报汇总表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2025年9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