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瓯海区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系统 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浙教办函〔202560 号)关于举办温州市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培训的通知》(温师函〔2025〕184号)等文件精神,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个学分的法治教育培训,决定举办瓯海区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全区中小学(含学前)教师

二、培训内容法治教育相关课程

三、培训安排共计5学分。其中市级统一网络培训4学分,课程见附件1,校级培训以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授课等不同形式开展培训1学分,两种形式的培训均须在12月10日内完成。

四、培训保障

1.组织保障

构建市、县(市、区)、校三级培训落实保障机制。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小学校法治教育项目的课程开发、培训落实、过程督导、学分认定等相关工作。

级层面,成立由瓯海区教育研究院院长为组长,法治教育分管副院长、师训工作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师训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法治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小学校法治教育项目的课程开发、培训落实、过程督导、学分认定等相关工作。

各学校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任组长,负责学校法治教育副校长和师训副校长任副组长,组建校级法治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过程保障

1)方案制定。全区各学校制定校级培训落实方案。校级方案要明确工作领导小组、市级网络直播培训和校级集中培训的时间和地点安排。原则不允许请假,若有特殊情况没有集中收看的,需全程补课。

2)全面督查。市、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采用不通知形式开展现场督查,对督查情况及时上报,督查结果将进行全市通报。

3)过程备查。市级统一网络培训和校级法治副校长培训的签到表、集中收看的现场照片以PDF形式汇总为过程材料,由各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收齐、备查。

4)材料上报。12月10日前,各校将法治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件2)校级方案附件4)、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反馈单(附件3)过程材料PDF(附件5)于报送级工作领导小组。材料报送方式:瓯海教育云平台——评比报送系统上报。材料报送联系人: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朱蕾

5)学分认定。课程学习完成获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 5 个学分。培训学分由所在学校通过“其他优质专业培训申报”方式录入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学分认定工作12月12日前完成审核标准为附件5材料。平台学分认定联系人: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林方明

6)网络培训。①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②学习路径:电脑端:打开浏览器访问温州市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官网(https://s.enaea.edu.cn/h/wzgbxy/),在页面进行注册、登录后使用组织本次培训的部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进行学习。移动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学习公社”App,登录后开启学习之旅。如遇学习问题可致电400-811-9908或登录平台后点击页面右侧的“咨询客服”窗口获取帮助。

 

 






7)培训经费。市级统一网络直播培训4学分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承办,由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统一支付相关培训经费。校级培训1学分经费各校(单位)自行解决。

附件:

1.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培训课程表

2.温州市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3.温州市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反馈单

4.温州市瓯海区中小学校法治教育校级方案参考模板)

5.温州市瓯海区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过程材料参考模板)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研究院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1: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法治教育培训课程表.docx
附件2:温州市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x
附件3:温州市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反馈单.docx
附件4:温州市瓯海区中小学校法治教育校级方案(参考模板).docx
附件5:温州市瓯海区中小学校法治教育过程材料(参考模板).docx